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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正式施行了。粮食安全太重要了,保障它的安全,就得有这个范儿!这部法律全文共十一章七十四条9400多字。保障粮食安全以“法”的形式出现,有哪些主要看点呢?
先说高度。该法的第一条就指出,制定本法是为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从法律上把保障粮食安全上升到了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这个一点也不夸张。有一组数据,目前全球大米、小麦、玉米等粮食的贸易量,是我国现在粮食消费量的三分之二。也就是说,我们把全球能买的粮食都买过来,也只能满足我们三分之二的消费量。现在国际形势这么复杂,人家也不可能把粮食都卖给我们,如果我们不能依靠自己解决基本的吃饭问题,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第二条,指出了我们保障粮食安全的基本目标: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那粮食安全,应该怎么来保障呢?可不是我们平常说的多打粮那么简单。当然,多打粮是基础,还有粮食储备、粮食节约等也很重要。粮食有了,储存不好,都坏了,或者品质下降,不好吃了,都不行;粮食胡乱浪费,也不行。此法专门拿出三章,分别对粮食的生产、储备、加工作了规定。
要想多打粮,第一个就是耕地保护。这是这些年一直在提的,也是社会关注度极高的。在这方面,此法总的要求是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措施方面,一个是严格保护耕地;一个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还有就是提高中低产田产能、治理退化耕地。我们目前要想大面积增加耕地不太可能,所以多打粮的另一个主要措施就是“提高粮食生产技术推广服务水平,促进提高粮食单产”。
要想多打粮,离不开种粮的农民,只有保障种粮农民的利益,国家粮食才有安全可言。法律规定从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方面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种粮积极性,同时,具体规定了各级政府在改善、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方面的责任,这对于降低种粮成本、增加粮食产量作用很大,可以间接提高种粮农民收入。
对种粮农民还有一个利好的规定就是,“重点支持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发展粮食加工业”,就是在粮食生产多的地方发展粮食精深加工。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延伸产业链,促进农业增效;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当地农民分享产业链延长带来的增值收益,促进农民增收。
其实,这部法律中的好多说法和措施,都是这些年我们经常能听到看到的,这次主要是把以前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保证这些政策措施的长期性、稳定性。此法还对在保障粮食安全过程中各级各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职能和违反本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相信随着这部法律的落地执行,我们的饭碗会端得更牢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