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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食品袋上写着生产日期,没想到买回了“早产儿”;去知名大饭店就餐,竟吃到“回锅重做”的过期肉……近年来,食品安全不断被推上风口浪尖,食品安全事件也是风波不断,以至于广大群众对“吃什么才安全”深感忧虑。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部保证食品质量、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法典,必将对食品监管、食品行业发展以及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带来直接影响。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表示,这次新的食品安全法,用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有助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涉及热点难点 市民拍手称快
市民邹女士是一位全职妈妈,自从有了孩子,她更加关注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尤其是配方食品。
“如今周边的朋友都纷纷海淘或者代购国外羊奶粉,但是从我本身来说,羊奶粉也不见得最安全,而且很麻烦,我真心希望国家监管部门尽快规范奶粉市场秩序,重振民众对国产奶粉的消费信心。”邹女士说,她从网上了解了新《食品安全法》,其中就有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增设新规定。例如,明确要求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等,“都是令人拍手称快的好消息”。
另外,利用剧毒农药、化肥、膨大剂等对蔬菜瓜果进行病虫害防治、催肥,是消费者最担忧的食品安全问题之一。今年4月初,就有山东省即墨市、胶州市的消费者食用了产自海南的西瓜后,出现呕吐、头晕等症状,后经抽检,发现9批次含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高毒农药“涕灭威”。市民李庆认为,新法明确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这有利于进一步确保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消除消费者对有“毒”蔬菜瓜果的担忧。
打开微信朋友圈,大家可能都会发现,自己身边一些熟识的朋友都开始售卖各种吃穿用品了。市民陈先生说,网上叫卖是方便,但更应该考虑安全。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就规定,网上食品经营者今后也得“持证上岗”了,不仅要实名登记,还需明确管理责任,并依法取得许可证。也就是,如果市民在微信里匿名叫卖土特产、甜品等行为,可能会被归为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交易平台提供者未履行登记、审查责任的,可能将面临最高20万元罚款。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明瑞介绍,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结合近年来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进行了重大探索。除对重点食品严格管理外,新法还针对普通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加以明确规定。首先,举报者有了“保护伞”。对查证属实的食品安全问题,将给予举报人奖励和特别的保护。其次,网络平台有了“紧箍咒”。新法规定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再次,消费者有了“赔偿金”。新法增加了惩罚性赔偿的规定,规定消费者除对生产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
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确保新法落到实处
近年来,我市食品行业发展快,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品种档次更加丰富,但食品行业整体的规模、水平还不是很高,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经营方式在整个食品行业中所占比重不高,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店、小企业众多。
黄明瑞介绍说,通过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可以更加严格地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使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据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重自律,以良好的质量、可靠的信誉推动食品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不断发展,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市食品行业的发展。
同时,新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在管理体制上,新法用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食品的来源、流通渠道、销售路径千头万绪,要落实到监管上实属不易。因此,管好食品安全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必须通过实际执行才能形成震慑力,也只有通过实际执行才能达到法律制定的初衷和预期。
“此次修改完善《食品安全法》是食药体制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的坚强制度遵循和法治保障。”黄明瑞表示,我们将以《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为契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强与农业、卫计委、工商、质监、商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食品安全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下一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二是继续抓好深化监管体制改革。三是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推行网格化监管。四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今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加强重点品种监管,围绕乳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米粉、豆制品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以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原辅料购入、食品生产销售指标数据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五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形成严管重惩的态势。严格食品安全监管,严惩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六是全面治理“餐桌污染”,推进食品安全城市的创建。七是继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我们将在新《食品安全法》的法律制度框架下,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还将加大食品生产环节检查力度,实施食品流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分类监督管理,开展食品经营者和市场开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试点工作,推行“明厨亮灶”工程,继续推进示范创建活动等。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实施 十大亮点护航舌尖上的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公众最关心的话题之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从10月1日起施行,堪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2009年实施的是10章104条,新修订的是10章154条,内容增加了50条。新法体现出史上“四个最严”和“十大亮点”,并发出这样一个信号: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四个最严】
一是突出民事赔偿责任。新法明确规定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者或经营者应当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其次是完善了问题食品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消费者除可要求赔偿损失外,在原法可要求价款10倍的索赔选项之外增加了损失3倍的选择标准,同时确立了1000元的最低赔偿金制度;完善了相关责任主体的连带责任制度。
二是强化和完善行政处罚手段。对食品安全犯罪增加“终身禁入”的资格罚规定,大幅度提高罚款额度,增加拘留的行政处罚措施;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人,以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行为,新法增加规定公安机关可以给予拘留。
三是完善食品安全领域的行刑衔接问题。新法新增了部分违法行为情形,并对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适当的分类调整,同时全面抬高了违法行为的责任幅度。据悉,刑法修订的相关准备工作已经正在进行。
四是强化了监管者的责任。新法明显加强了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问责机制。依照规定的监管职责逐项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细化处分规定;同时针对原法中引咎辞职的原则性规定明确了适用情形,并将引咎辞职问责机制的适用范围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扩展到了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
【十大亮点】
亮点一: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
新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亮点二:果蔬茶药 禁止剧毒高毒农药
新法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违者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处罚。
亮点三: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
新法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使用的生鲜乳、辅料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生产企业应当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亮点四: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针对保健食品,新法明确要求,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亮点五:网上卖食品必须“实名制”
新法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并严格审查相关许可证。消费者买到了问题食品,首先可以向食品经营者索赔,如果第三方平台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者实名信息、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就由第三方平台先赔偿,然后第三方平台自己想办法去找食品经营者追偿。
亮点六: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按规定标示
对于同样广受关注的转基因食品,新法增加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示,否则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亮点七:添加剂不许可不得生产
新法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亮点八:只要有危险食品就得召回
新法规定:食品生产者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亮点九:实行10倍价款惩罚性赔偿
新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亮点十:新增行政拘留处罚,大幅提高罚额
新法增加了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行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如有上述违法情形,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大幅提高罚款额度,比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此前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但是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就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的3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