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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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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贴息500万元!2025涉农金融惠企财政贴息政策重磅来袭!

时间:2025-08-01 来源: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原创


  一、重点产业领域产品


  (一)基础设施贷


  贴息比例及金额: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每年每户申请贴息金额最高可至500万元,历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行业主管部门五: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771-5530281)


  适用对象范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圃)、畜禽育种场等种业基地建设,支持农户改厕、承接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项目;支持有证照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企业。


  入库流程:经营主体向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将项目纳入“基础设施贷”名单库;市农业农村局汇总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名单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名单推送至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办理入库。


  (二)工业贷


  贴息比例及金额: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每年每户申请贴息金额最高可至100万元,历年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行业主管部门五: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771-5530281)


  适用对象范围:有证照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企业。融资应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主要包括:新建农产品清洗、分选、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及农产品加工生产设施、生产线、车间和厂房建设等。


  入库流程:经营主体向当地市、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将项目纳入“工业贷”名单库;市农业农村局汇总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名单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名单推送至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办理入库。


  工业贷-设备更新贷


  贴息比例及贴息金额: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每年每户申请贴息金额最高可至100万元,历年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行业主管部门四: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771-5530281)


  适用对象范围:重点支持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领域、老旧渔船更新改造和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粮食烘干设施等现代物流领域的相关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项目,主要支持有证照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入库流程:经营主体向市、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将项目纳入“设备更新贷”名单库;市农业农村局汇总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名单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名单推送至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办理入库。


  (三)三农贷


  贴息比例和贴息金额:贴息比例为1.5个百分点。每年每户申请贴息金额最高可至100万元,历年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行业主管部门一: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771-5530281)


  适用对象范围:支持粮油、水果、蔬菜、油料作物等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茶叶、桑蚕等优势特色产业,以及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现代种业产业;支持有证照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企业。


  入库流程:1.经营主体向市、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将项目纳入“三农贷”名单库;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县(市、区)、开发区名单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名单推送至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办理入库。


  三农贷-设施农业贷


  贴息比例和贴息金额:贴息比例为2个百分点。每年每户申请贴息金额最高可至200万元,历年累计不超过600万元。


  行业主管部门: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771-5530281)


  适用对象范围: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支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以及获得2025年自治区设施农业建设项目主体;适当支持其他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经营主体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项目,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支持用于保障粮食、油料、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贷款。贷款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设备购置等,包括新建、维修更新和升级改造。


  入库流程:经营主体向市、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将项目纳入“设施农业贷”名单库;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县(市、区)、开发区名单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名单推送至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办理入库。


  (四)服务和贸易贷


  贴息比例和贴息金额: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每年每户申请贴息金额最高可至100万元,历年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行业主管部门七: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771-5530281)


  适用对象范围:重点支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有证照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企业。


  入库流程:经营主体向市、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将项目纳入“服务和贸易贷”名单库;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县(市、区)、开发区名单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名单推送至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办理入库。


  二、普惠型产品


  贴息比例和金额: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每年每户申请贴息金额最高可至20万元,历年累计不超过40万元。


  适用对象范围:普惠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惠经营贷”属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以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统计口径为准。


  申请重点产业领域产品和普惠性产品的经营主体须在广西区内注册,事业单位法人等不在政策适用范围内,单笔贷款金额应不少于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