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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首个“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 让农业产业实现升级换代

时间:2016-01-12 来源: 广西日报 作者:卢彬彬 石星

    2015年12月23日,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认定第二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的决定》,授予18个示范区“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称号,来宾高新区金凤凰果蔬产业示范区位列其中,成为该市惟一上榜的示范区。

  

    这是来宾高新区经过两年的创新努力结下的硕果。该区党工委书记吴立说:“‘科技、创新、高效、生态’这是示范区建设的四个关键词,只有让农场职工收入增加、让传统产业实现升级换代,才能实现示范辐射作用,才能连点成面实现全面发展。”

  

    走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来宾高新区的前身是凤凰华侨农场,该农场总人口近4000人,土地面积4.3万亩,多年来,一直是来宾市的“菜篮子”。然而,缺乏科学规划,缺乏信息指引,让当地群众停留在个体农业阶段。跟风种植、果贱伤农、缺乏品牌使得蔬菜水果烂在“菜篮子”里。

  

    2014年该区被列为农业示范区后,将区域划分为分核心区、拓展区和辐射区三部分。邀请广西农业科学院制定示范区总体规划,与广西农业厅、科技厅等部门全面深化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合作。经过两年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实现了87.9%的种植产业化,成为当地群众创业发展的“大舞台”。

  

    土地流转多方受益

  

    “我把土地承包给金凤凰葡萄园,每亩每年净赚1100元,在庄园里做工每个月也有2000多元。”谈起土地流转带来的效益,凤凰华侨农场职工郑富兰深有感触。通过土地流转,使得5600多名村民像郑富兰一样拓宽了致富渠道,提高了创业积极性。

  

    “土地流转是手段,群众增收是目的,政府引导是关键。”来宾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吴桂强介绍说,示范区鼓励工商企业、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参与示范区的建设和经营,探索发展“示范区+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共同体模式,鼓励引导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出租、股份合作等形式,参与示范区建设。

  

    目前,金凤凰果蔬产业示范区流转土地面积近万亩,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农户300多户。

  

    辐射带动效果显著

  

    “金凤凰果蔬示范区是最具区域特色、助农增收、推动乡村治理、可持续能力强、可借鉴可复制的示范区之一。”这是2015年8月,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验收组给予金凤凰果蔬示范区的评价。

  

    林连辉是农场的一名职工。以前他承包了10亩土地种植玉米,每亩纯收入1000多元。现在,按照合作社规划,春种菜夏种瓜,每亩年纯收入8000多元,同样10亩地,年收入近10万元。据统计,2015年,凤凰农场农业总产值预计达到7500万元,核心区居民人均纯收入达1.45万元,比周边农民人均纯收入高164.5%。核心区的“水波式”带动作用逐渐显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