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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试水“山羊寄养”扶贫

时间:2017-11-03 来源: 广西日报 作者:唐广生 黄德民 许梅深

    10月25日,对大新县桃城镇德立村廷营屯村民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这一天,政府为100个贫困户免费送来了100只努比亚良种黑山羊。100个贫困户当场与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贫困户将每只价值2500元的良种羊放在大新县那姆原生态养殖合作社“寄养”,合作社每年给农户300元的分红。3年寄养期满后,寄养羊仍属贫困户所有,既可继续寄养协议,也可直接折价卖给合作社。


    据桃城镇镇长黄成华介绍,德立村2015年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有288户1144人,属自治区级贫困村。2016年已成功脱贫218户863人,今年计划脱贫55户225人。为了让外出务工家庭或家庭没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增加收入,实现产业扶贫全覆盖,镇政府鼓励德立村贫困户将政府产业扶持的良种羊寄养在当地合作社,期限3年。


    记者在良种羊寄养协议上看到,贫困户将种羊全托寄养在合作社,配合建立寄养母羊的档案工作,进行必要的探视和母羊护理;合作社负责提供养羊圈、养殖、防疫等服务。同时优先收购贫困户提供的清洁甘蔗尾梢、玉米秸秆等饲草料,按市场价格支付现金。若在寄养周期内母羊死亡、丢失,合作社免费提供一只母羊(应与原羊品种重量相近)给农户。出现母羊不产仔的情况,母羊则按肉羊市场价出售,出售收入归农户所有。寄养期间,因发生区域性瘟疫或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合作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那咘屯贫困户零汉刚笑呵呵地说:“把羊寄养在合作社,不但有分红,而且还可以把玉米秸秆卖给合作社作青饲料,变废为宝,多增加了一项收入。”冯超新是廷营屯的特困户,他本人在寄养山羊的同时,还在合作社谋得一个养羊差事,每月有工资2000元。


    合作社社长黄能志是一名返乡创业青年,在以奖代补的财政补助资金支持下创建了大新县那姆原生态养殖合作社。他说,山羊寄养,减轻了合作社前期投入,母羊以后产羊羔也能增加合作社收入。“党中央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我一定不辜负乡领导和群众对我的期望,竭尽全力带领父老乡亲早日脱贫致富!”他的话里充满了信心。